会员登录|免费注册|忘记密码|管理入口 返回主站||保存桌面|手机浏览|联系方式|购物车
企业会员第1年

廊坊博丰保温材料有限公司  
加关注0

大城县留各庄镇大汪工业区

搜索
新闻分类
  • 暂无分类
联系方式
  • 联系人:刘经理
  • 电话:0316-5786188
  • 邮件:2917976326@qq.com
  • QQ:2917976326
站内搜索
 
荣誉资质
  • 暂未上传
友情链接
  • 暂无链接
首页 > 公司新闻 > 多标准下保温材料陷尴尬 新型材料迎来契机
公司新闻
多标准下保温材料陷尴尬 新型材料迎来契机
2013-06-27IP属地 火星66


两个规定并不一致

  笔者查阅相关资料发现,公安部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2009年,便联合制定了《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》(简称46号文),要求“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宜为A级,且不应低于B2级”;而在央视大火后,针对城市房地产市场开发的快速崛起和激增、18层以上的高层建筑越来越多的严峻消防局面,2011年3月14日,公安部消防局又下发了一份《关于进一步明确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消防监督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》(简称65号文),该通知要求“民用建筑外墙保温材料使用标准不得低于A级”。政出多门,还都得执行,这让生产保温材料的厂商和负责检查消防的部门都很无奈。

  据复合材料专家赵鸿汉介绍,外墙保温材料最常涉及到的防火等级大致可以划分为3级:燃烧性能为A级,这类材料的特点可概括为不燃,包括有岩棉、玻璃棉、泡沫玻璃、泡沫陶瓷、发泡水泥、闭孔珍珠岩等;燃烧性能为B1级,这类材料的特点可概括为难燃,包括经特殊处理后的挤塑聚苯板(XPS)/特殊处理后的聚氨酯(PU)、酚醛、胶粉聚苯粒等;燃烧性能为B2级,这类材料的特点可概括为不易燃,包括模塑聚苯板(EPS)、挤塑聚苯板(XPS)、聚氨酯(PU)、聚乙烯(PE)等。


廊坊博丰保温材料有限公司:http://www.lfbfbw.com/